为确保投标活动更好展开,浙江恒风集团有限公司公交分公司职工工作服收购项目的投标文件已完结初稿(见附件),现向各潜在供货商征求定见。
①国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历(契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标准政府收购供货商资历设定及资历审阅查看的告诉》第六条规则的供货商在外);
②参加收购活动前三年内无严峻违法经营活动,契合《义乌市国有企业收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投标人应当具有的条件,一起投标人无以下不良行为:在揭露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分)而处于暂停政府收购资历期的或处于暂停承受事务资历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职业主管部门处分处于暂停承受事务资历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收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许处于暂停政府收购资历期的;或被“诺言我国”()、我国政府收购网()列入失期被执行人、严峻税收违法案子当事人名单、政府收购严峻违法失期行为记载名单的;依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买卖活动中使用诺言陈述的告诉》(义行服管[2017]17号)规则,诺言等级为D、E类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收购人或其托付署理组织在投标截止时刻查询为准);
③诺言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到中标提名人公示期完毕前无受贿违法记载(评标完毕后,定标前由收购人经过我国裁判文书网()依照投标文件约好对中标提名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受贿违法记载进行查询,查询成果以网站页面显现内容为准);
各潜在供货商及相关的单位对本次投标收购的内容有定见和主张的,请于2021年9月13日17:00前将书面材料送至义乌产权买卖所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也可用传真件(注:提交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送达的定见、主张书恕不承受。详细联系方式如下: